应市公证处邀请,会长高仁伟和副秘书长栾晨光于5月14日上午到鞍山市公证处,与公证处邹晓春主任,就小贷协会与市公证处业务合作进行探讨交流。
邹主任在交谈中,详细解读了由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银监会共同发布的‘司发通【2017】76号’文件,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券风险防控的通知。其中:各类融资合同、债权重组合同、还款合同、还款承诺、各类担保合同、保函等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希望现行的政策规定,能够为小贷行业提供金融风险把控,加快企业实现债权,起到促进作用。目前,为减轻企业、个人经济负担,降低成本,我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费用已经下调,下降幅度较大,且远低于诉讼费用。如出现经济纠纷,贷款人可以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效力不仅取代诉讼程序,还缩短了清收时间;公证处负责后续跟踪执行进展情况。
高会长指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公证书最新文件政策对金融行业来说是个非常利好的信息,能够帮肋企业解决在诉讼中很多实际问题。希望公证处多给予有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公证书’相关知识和国家政策,惠及金融业企业,有效地实现债权。在交流中,邹主任与高会长初步达成了的合作意向,适当举办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公证书’方面的指导讲座,让小贷协会会员们了解更多公证方面的知识,更快速、更低价、更有效的来防范风险,保护自身的权益,通过鞍山小贷协会平台,更好地为行业企业提供公证咨询服务。鞍山市公证处有意愿以公证顾问身份加入小贷协会。高会长同意邹主任想法,尽快落实。
秘书处
2018年5月15日